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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者簡介:

    Prof. Branislav Hazucha 目前為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院教授(斯洛伐克籍),擁有日本九州大學法律博士,並曾任教於日本九州大學、Čechová & Partners 法律事務所律師及Institute for Approximation of Law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Slovak Republic法律顧問等職務,實務經驗豐富,著作質量均豐。本次以 "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ultural Diversity" 為題,著重於國際貿易下關於文化產業的規範(如電影、電視節目),檢視以市場考量下對智慧財產權使用以及國家介入干預的優缺點!

 

演講心得:碩二甲 蔡壁徽

 對於正在學習智慧財產法的我們來說,似乎對英美體系的智財權保護有一種必然的崇拜。然而老師的演講卻以較為批判的觀點,點出智財權本質的問題。

 在歐美歷史上,智慧財產權是一個相對比較早存在的概念,也因此領先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智財權保護體系。可以說,歐美工業和科技的迅速發展,有一部分確實應該歸功於這套系統。而在全球化的浪潮中,各國也在自願或者非自願的情況下,或多或少地加入到這個龐大的體系中。

 其實,在中國的歷史中,屬於個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,並不是一個很常見的想法。因此,在文化衝擊下,我們的法規、文化都顯得有點適應不良。然而,在美國大量輸出其文化而成為霸權時,或許我們該思考所謂「全球化」的意義。是否,所謂的全球化其實只是西方人一廂情願的想法,只是「西方化」的代名詞?是否所謂的文化多樣性,正在被主流文化淹沒、取代?是否所謂的保護知識不可或缺的「智慧財產權」,並不是一個文化必然需要的?

 人會創造的原因有很多,也許是為了名譽,也許是為了實質的報酬,又或者更抽象的自我實現。而智慧財產權保護,無疑為創作者提供了前面兩大誘因,而使得創作人更願意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,將自己的智慧結晶貢獻給社會。為了這樣的目的,智慧財產的本質便是在保護創作人,以及兼顧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平衡。然而,這個理想性的陳述,似乎也帶來許多問題。人類的文明,可以說是奠基於傳承以及模仿上面,而智慧財產權卻是逆此道而行。尤其是,當智慧財產權成為先進國家的工具,利發展上的不平等,將自己過去成長時沒有的智財權枷鎖,施加於冀欲迎頭趕上的後進國家,這時候的智財權便成為可悲的工具了。

智慧財產權的內容,就是將人類的智慧結晶量化、財產化。固然,給予知識一個精確的數字,刺激了經濟的蓬勃發展。然而,也有更多無法或者難以量化的文化遺產,卻不能在這個由西方國家一手打造的智財制度中,取得一席之地。而自由貿易的理想口號,也被扭曲成為少數文化霸權的單向輸出。在這種實際的狀態下,智慧財產權是否真如想像中的那麼崇高?

 而老師的演講,也讓人開始思考:是否除了智慧財產權之外,還有其他可能性?是否可能在兼顧鼓勵創作的基礎上,能夠更重視或尊重文化的多樣(而不只美國文化)?台灣的文創產業已經成為政策上發展的重心,而智慧財產權又是否能夠成為滋養文創產業的沃土,而非緊勒住其咽喉的韁繩?我想,這個答案並不是那麼容易得到,但確實值得思考。

SYLVIA 2.JPG  

時尚女王 Sylvia 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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