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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 |
乙組(法律專業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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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招生名額 |
一般研究生十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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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限制 |
限法律系畢業,並獲得法學士以上、或法律輔系學位;或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司法官;或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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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試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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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試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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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計算 |
參加複試者錄取總成績: 初試成績 60% 複試成績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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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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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供參考,詳細資訊以本年度簡章為準 。
http://www.lst.nthu.edu.tw/admission/super_pages.php?ID=admission
◆◆清大科法所實習法庭表演賽,宣傳影片◆◆
清大科法所榜單 (3)


乙組的書審資料中所規定的附件〝學力證明影本〞
如果是在校生尚未畢業,也一樣需要附上去嗎?
還是可以忽略這個項目,等到報到時再一併繳交呢?
不過另外又發現一個問題要請教了(十分不好意思!!)
由於我們學校的「歷年成績單上」並沒有排名%數,
若要有名次的證明則是另外一份「名次證明書」的文件
那麼歷年成績單的部分是否需要兩者都附上
抑或是只要附上沒有排名的成績單上也可以呢?
謝謝站長辛苦回覆!!
lst.web.nthu.edu.tw/bin/home.php
請問如果是轉學生大一的成績單需要附上嗎??
謝謝!!!
招生網頁與鎖網街找不到呀...
(另,一樓連結也不能開啟http://nthuilst.pixnet.net/blog/post/1509122#comment-12706307)
請問能否告知和駔閜踩?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