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組修課規則暨課程規劃表
一、 此修課規則適用於99學年度後(包含當年度)入學之學生。
二、 甲組修業總學分數為90學分,其學分所佔課程比例如下表:
甲組修業總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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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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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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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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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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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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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計入畢業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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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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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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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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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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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開設之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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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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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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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計入畢業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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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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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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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總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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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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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組修課規則暨課程規劃表
一、 此修課規則適用於99學年度後(包含當年度)入學之學生。
二、 乙組修業總學分數為40學分,其學分所佔課程比例如下表:
乙組修業總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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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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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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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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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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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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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域選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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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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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「生醫科技法學」、「環境能源法學」、「資訊通訊法學」、「智慧財產法學」、「比較國際法學」五大領域中,挑選3個領域,每個領域需修習6學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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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選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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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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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開設之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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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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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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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計入畢業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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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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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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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總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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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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