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組修課規則暨課程規劃表
一、       此修課規則適用於99學年度後(包含當年度)入學之學生。
二、       甲組修業總學分數為90學分,其學分所佔課程比例如下表:
 

甲組修業總學分數
課程分類
學分數
備註
先修課程
50
不計入畢業學分
必修課程
8
 
選修課程
28
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開設之課程
論文
4
不計入畢業學分
畢業學分數
36
 
修業總學分數
90
 



乙組修課規則暨課程規劃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一、       此修課規則適用於99學年度後(包含當年度)入學之學生。
二、       乙組修業總學分數為40學分,其學分所佔課程比例如下表:
 

乙組修業總學分數
課程分類
學分數
備註
必修課程
4
 
領域選修課程
18
於「生醫科技法學」、「環境能源法學」、「資訊通訊法學」、「智慧財產法學」、「比較國際法學」五大領域中,挑選3個領域,每個領域需修習6學分以上。
一般選修課程
14
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開設之課程
論文
4
不計入畢業學分
畢業學分數
36
 
修業總學分數
40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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