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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如果我還是研究生,我想要…」在98年文化法研畢業後,經歷了當兵、考生到後來的工作階段,這個念頭不斷侵襲著我。在有幸考取律師後,有感專業分工細緻化及律師錄取人數不斷攀升的客觀環境下,內心的焦慮和急尋自己定位的想法,更是促進我回到校園學習的誘因。「好吧,就試試看吧」從抱著這樣的心情,到現在穿著西裝在課堂出現,一切都還是如此的不真實!

在準備考試階段,我想針對自身經驗分為以下幾點說明:

1、書面審查部分:我花了很大的篇幅,在著墨「為什麼在擁有一個法律碩士學位後,我還想念清大科法所」、「為什麼在從事律師工作後,我還需要念清大科法所」、「念了清大科法所後,對自己的期許上」等問題上,總總其實可化約為一件事,即我想告訴審查者我深切期望入學的原因

2、筆試部分:每個法律人均被期待能有效解決現實問題,不論是考試上或生活中,均為如此,而實務見解的瞭解即為其中一環。雖然在學術殿堂強調實務看法的重要有些突兀,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學術的價值來自實務的有限性,故二者並非對立,而更是相輔相成。 更現實地說,實務見解將使你在任何法律考試上無往不利,因為你透露出你熟習現行法律的運作方式,認真、用功難使改題者拒絕給你高分,而讓你在芸芸考生中脫穎而出。

3、口試部分:我當時選的題目是我曾經遇過的法律爭議,尚未有任何的實務見解或是學說能給我答案。在此狀況下,準備和報告雖然困難重重,但是我只想傳達給口試委員一件事,即我究竟是如何思考這個問題、考慮的面向及想法建構上不夠周嚴之處,換句話說,過程中我只是不斷地與口試委員分享、討論我的想法

最後,我想傳達給各位「重要的並非是你的位置,而更是你的方向」,如果能在傳統法律外,找到新興領域,投身致力並不斷向著彼方前進,你終會發現屬於你的藍海,獲得你的能見度,而不致淹沒於廣大的法律人群中;而我深信,清大科法所內必有你所欲追尋的寶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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