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 學年度科法所碩士班(乙組)複試通知單(按連結下載)

一、 日 期:99 年4 月17 日(六)

二、 報到地點:清華大學台積館8 樓832 室

三、 複試地點:清華大學台積館8 樓835 室(B 試場

四、 複試方式:口試(每位考生口試時間為15 分鐘

五、 進行方式:

前5 分鐘為專題報告時間,試場備有筆記型電腦、單槍投影機。

       簡報大綱電子檔請以Microsoft Office Word 或Powerpoint 製作,並以「隨身碟」存檔;或以書面製作,並自行影印「三份」,交予現場試務人員,口試現場恕不接受其他檔案格式或儲存媒體。(現場不提供影印服務)

後10 分鐘由口試委員針對報告內容進行口試及即席問答。

*請就下列五大領域擇一準備

(1)資訊通訊法律相關議題

(2)生醫科技法律相關議題

(3)環境法律相關議題

(4)智慧財產權法律相關議題

(5)比較國際法律相關議題

 

*注意事項

1. 請攜帶本通知單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

2. 考生依規定梯次、地點於所安排之口試時間「前30 分鐘」報到【逾時未報到者,喪失複試資格】。

(報到梯次及時間請至本所網頁下載查閱:http://www.lst.nthu.edu.tw/main.php

3. 緊急聯絡電話:03-5715131 #80278

 

 

以所辦和招生組公告為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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