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律法律事務所(新竹事務所)擬提供實習名額壹名予本所學生,其任用條件及需求詳列如下: 

一、學歷背景:大學或研究所就讀國內外法律學系之科技法律研究所同學,或非法律學系之科技法律研究所三年級以上同學。惟已通過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/或司法三等司法官考試者,不在此限。

二、聘任期間:六個月,開始工作日期預定為八月六日,表現優異者得續聘至一年。

三、語文能力:英文讀寫佳。

四、工作時間及薪資待遇:每週兩個下午(PM 1:30-5:30)共八小時,每月給予新台幣八千元整。

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七月二十五日(三)中午12:00前,備齊申請表、自傳、成績單、英文語言能力證明或其他有利於申請之文件,繳交至科法所辦公室,以利進行舉薦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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